青年读书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名称:共青团市委员会青年读书会,简称青年读书会。
第二条 性质:在局党委领导下,直接隶属于团总支,自愿结成的业余读书活动组织。
第三条 宗旨:以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推动读书活动,培养读书兴趣,丰富业余生活,提高工作热情,提升个人修养。
第四条 指导规范:市级机关党工委《关于开展“世界读书日”主题活动的方案》、团市委《关于开展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、规划局党组文件《“书香沐心灵、快乐伴我行”主题活动实施方案》。
第五条 口号:享读书之趣,品文明之味

第二章 活动

第六条 本读书会所制定活动,系经团总支同意后报局党组,在局党组的统一监管、协助下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活动。活动结束后,及时向局党委上报活动材料及相关成果。
第七条 读书会不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读书沙龙活动,专题研读、团体讨论、好书推荐等活动。
第八条 读书会不定期组织会员开展青年讲坛活动,以青年走上讲坛、主题论坛、经验交流等形式,交流展示各支部及个人的读书成果。
第九条 读书会在规划网站上开辟专栏,即时发布活动信息,提供活动指导,公布推荐书目,组织在线交流等活动。
第十条 团总支编印《规划青年》“青年读书会”专辑,以杂志为载体宣传读书成果,展示书香文化。
第十一条 团总支年底进行活动总结,评选并表彰优秀支部和会员。

第三章 成员

第十二条 规划局团总支所辖各支部团员,承认本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的,通过填写会员申请表的形式均可申请加入本会,经审批后,成为读书会正式会员。
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权利:(1)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;
          (2)可以借阅“图书漂流角”的所有图书;
          (3)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;
          (4)会员提交的读书心得将优先考虑收录入《规划青年》“青年读书会”专辑;
          (5)会员的读书成果优先在网站平台发布推广,优先推荐发表。
义务:(1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          (2)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;
          (3)维护本会的利益及荣誉;
          (4)积极宣传读书活动,推动读书活动的发展。

第四章 图书管理

第十四条 读书会依托局机关书屋设立“图书漂流角”,作为图书管理的主要载体,由团总支统一进行管理。
第十五条 图书来源:主要来源于团总支经费购买、市级机关团工委赠书、个人捐献等。